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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非法越南一日游骗购犯罪猖獗--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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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日期:2007-11-09 12:08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不法分子打着“越南一日游”幌子,组织不明内情区外游客偷渡到越南,然后同越南方面同伙串通,引诱、逼迫游客以每人数万元高价购买一件商品“消灾”。这是我区南宁北海、防城港等地近一年来出现一种犯罪形式。由于跨国作案取证困难不易打击等原因,该犯罪行为甚是猖獗。

  事件

  蜜月境外游被“敲”4万元

  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29岁居民张某,正在赶写一份特殊文稿——关于他和妻子在广西参加“越南一日游”时被骗4万元人民币报案材料。

  原来,10月29日,到广西度蜜月张某和妻子被不法分子组织偷渡到越南芒街,掉进了境内外不法分子设置陷阱,不得不以2万元一块价格,购买了一对普通情侣表。

  张某告诉记者,10月28日中午,他在北海市国发联华宾馆(三星级)得到一个信息:设在该宾馆里北海中国青年旅行社“越南一日游”业务不需要护照、且每人仅收350元。他便向该旅行社当时唯一正在“办公”人员——一个二十三四岁男青年报了名。

  第二天早上7时,该青年用一辆小轿车把他们夫妇送到东兴市,交给一个身高约为1.78米、三十五岁左右、自称导游男子。高个男子又用一辆微型车将他们送到北仑河边,在那里,他们夫妻与高个男子未办任何手续,就登上了越南人一艘小船。

  上岸后,他们来到芒街市中心,与另6名中国“游客”会合组成一支旅游团队后,该男子便将他们交给一名越南女导游。越南女导游带他们走了不到20 分钟,转到了一个礼品店。他们被骗买了一些商品,并逐一登记了身份证。不料,高个男子却称他们身份证资料已被录入越南海关,成为了走私犯。如要销掉信息,就要在礼品店购买一款“名表”。在这伙人连哄带骗和威胁下,张某被迫以4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两只“名表”。张某介绍,两名北方游客和另两名游客也分别交了4.5万元和9万元才“了事”。交完钱后,高个男子就从原路将他们夫妻送回国,并安排车辆将他们直接送至南宁。

  旅行社

  业务点可能被人钻空子

  记者未能在网上查到张某所购英文标识手表任何信息。南宁百货大楼五象购物中心手表专柜跟手表打了11年交道负责人苏女士说,她从未听过该品牌名字。她介绍说,凡是名牌手表,网上都有信息。名牌手表不会在私人小店出售,也不可能讲价还价。该英文标识手表价格高得离谱,因为五象购物中心最贵瑞士梅花牌手表,一只也不过1万多元,普通手表价格,在几十到几百元之间。由于她无法看到该款手表机芯,她无法断定其真实价格。

  北海中国青年旅行社一名陈姓负责人在向“国发联华”营业部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告诉记者,该旅行社没有张某所说小轿车,也没有人使用用来联系张某
小灵通号码。不过,该营业部人员说,他们也接到过冒用“北海青旅”名义宣传资料,对接洽张某业务男子使用小灵通号码也感到有点熟,“工作人员中午出去吃饭,可能被人钻了空子”。

  东兴市旅游监察大队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高个男子是河南人,他们已掌握其名字。“我们接到对他投诉,起码有五六起了。他住在北海那边。”该负责人透露,经常在东兴作案,有五六个团伙。据他们判断,主要犯罪分子在越南不法商店持有股份。

  质监所

  近一年来已发案80余起

  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郑晋明介绍说,去年底至今,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共发生外省(市、区)游客被欺诈、骗购投诉案件80余起,被诈骗游客170余人,涉案金额近200万元。不法分子作案地点,主要在南宁、北海、防城港三市。

  由于外省(市、区)游客不了解广西边境旅游已于2005年1月起停止异地办证、停办边境旅游业务,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正规旅行社旗号、假借旅行社导游名义,以低价为诱饵,组织游客从广西中越边境偷渡越南,进而实施敲诈勒索、对游客骗购假冒伪劣商品,甚至威胁游客人身安全。

  他补充说,目前从广西前往越南跨国游,除北海至下龙湾海上航线可持身份证即可办理边境通行证出境外,其他陆路口岸均需办理护照才能出境。

  南宁市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认为,非法“越南一日游”导致游客无意中做出了偷渡行为。不法分子就是抓住游客这一“软肋”进行敲诈。他说,非法“越南一日游”,使游客身心受到威胁,财产受到损失,名誉受到损害。

  非法“越南一日游”严重影响了广西形象。一个网名叫“红花妹妹北方女青年,在同父亲参加非法“越南一日游”被逼花3.8万元购买了两只情侣手表后,在某社区发贴时,已没有初到南宁时对“这个美丽城市”产生美好心情了。

  她说,刚到南宁时,心情是:“高远蓝天,凝脂般浮云和那繁华街景及青翠欲滴热带植物,令我这个北方人惊叹连连,一见钟情。”现在则是: “这种由衷喜爱会成为此时回忆中刺痛,就像你全心全意地去爱了一个人,却在毫无防备时候,被他狠狠伤害了一样,满是遗憾与心痛。”

  有关人员

  打击该类犯罪活动就像“抓痒”

  自治区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说,我区对打击非法组织出境骗购案件非常重视,今年4月份以来,自治区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已开展了3次大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阻截被骗偷渡游客180人次,抓获不法分子49人次,破获犯罪团伙4起。自治区旅游局还跟中国 移动公司合作,对进入南宁、北海、防城港等地外省(市、区)游客进行手机短信提示,并在相关城市所有星级宾馆每间客房内摆放小卡片进行相关提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参加过几次多部门联合整治活动旅游界人士说,由于受多种因素制约,目前对非法组织出境骗购案件打击就像“抓痒”一样,“只停留在表面”。

  该人士说,调查取证难。因骗购活动是在越南境内进行,公安部门调查取证碰到了一定困难;另一方面,游客考虑到自己是非法偷渡跨国旅游,属违法行为,大都不愿配合公安、旅游部门调查取证,“喜欢私了,能拿回钱话,钱到手就走人;有连案也不报”。

  记者了解到,不法分子作案很谨慎,不留痕迹。张某说,“北海青旅”那名男子本来给他开了一张未盖公章收据,10月29日早上也借故将这唯一证据收回了;在坐船去越南时,他本想看高个男子胸前导游证,该男子“不经意”一侧身,让他没看到;在越南吃中餐时,他妻子想拍越南食物,团里一名女游客马上挡住自己脸,导游和女游客同伴都说在越南不能拍照,阻止了他妻子。他们后来意识到,后来会合那4名游客其实是“托”。

  该旅游界人士说,由于缺乏证据,公安部门即便抓到人,往往也只能对不法分子进行短时间留置后就放人。

  这名旅游界资深人士介绍,现行旅游方面法律法规,存在盲点。“我们只能管好人,管不了坏人。”该人士说,他所说“好人”“坏人”是仅就有无从业资质而言。他透露,组织非法偷渡骗购,大都不是办有正规执照旅行社和导游,“连‘黑马’都谈不上,‘黑马’还做旅游业务,这些人纯粹为欺诈、骗购。由于法律未明确旅游行政部门可以处罚无资质者,我们发现后只能将他们赶跑。但他们往往换个时间、地点又来‘重操旧业’”。

  该人士说,一些宾馆为不法分子提供场地,也增加了打击犯罪活动难度。游客们大都认为,设在星级宾馆里旅行社可靠,张某和“红花妹妹”被骗都属于这种情况,而不少宾馆为了蝇头小利,为不法分子开绿灯。他说,他们曾三次到南宁市一个高星级(4星以上)宾馆检查,每次都发现其大堂摆有“越南一日游”非法旅游广告

  记者目击

  火车站一带有此类非法业务

  不法分子在南宁市“业务”主要是在火车站一带开展,尤以朝阳路民航饭店门前地带为主要拉客点。

  11月6日傍晚,记者暗访时在南宁火车站斜对面朝阳酒店大堂发现了大量手掌大小“中国国际旅行社南宁分社”折叠式散页广告,该广告称, “越南一日游”标准团350元一人。记者来到该酒店二楼一块挂有“中国国际旅行社咨询处”字样房间,向一位20多岁、身高约1.6米女子打听持身份证可否从东兴过境越南。该女子说可以。

  11月7日,南宁市旅游局旅游监督管理所一名负责人在看了记者带去广告资料后告诉记者,朝阳酒店二楼“中国国际旅行社南宁分社”几个月前因被人投诉,遭南宁市工商局、旅游局联合查过,“当时人全跑了,工商局让酒店人员转告他们去工商局接受处理。由于朝阳酒店属于社会酒店,不归旅游局管,后面情况我们就不清楚了。”

  朝阳路原汽车总站附近也有一家旅游企业挂着“中国国际旅行社南宁分社”牌子,其广告散页上标示名称却为“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社”。该旅行社工作设备现代、气派,前来进行咨询和办手续游客较多。该公司广告散页上同样登有“越南芒街一日游”信息。

  中国国旅(广西)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俗称“新国旅”)与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俗称“老国旅”)工作人员都声称该“中国国际旅行社南宁分社”与他们公司无关。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郑副所长也说,无法查到该企业任何资料,“我们将通知南宁市旅游局进行查处”。

  朝阳路这一段还有不法分子常年散发非法“越南一日游”小广告。11月6日,一个中等个子男青年将一份广告塞到记者手中,该广告注明“旅行社”地址为白沙大道某号。由于记者此前在自治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看到过与其完全一致一份被收缴广告,工作人员也告知过记者,他们去查处时,“白沙大道某号”其实是一处卖轮胎地方。记者戳穿了他谎言。该男子于是告诉记者,他是山东菏泽人,是在人才市场找工作时被人雇来发广告,每天工资为50 元,隔天来朝阳路“上班”,其他情况他不懂。

  南宁市旅游局一名工作人员说,不法分子散发每张广告单都有编号,若是有游客根据广告单“自投罗网”,该团伙便依据编号给广告派发者提成。该工作人员说,他们收缴过大量这类旅游广告,编号最大为80多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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